|
※1992年12月,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津体改(1992)第37号文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津银企(1992)480号文件批准,定向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股份34,500,000股,扣除募集费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805.1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通函》所确定的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扩建公司生产性堆场和购置机械车辆,初步缓解了公司货源充足与生产能力不足的矛盾,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1997年12月,公司实施以总股本13969.17万股为基数,按10:8比例,配股价格8元/股的配股方案。天津港务局用其下属的优质资产——天津港第六港埠公司足额认购国家股可配股份,两家未作表示是否认配的法人股东可配股份及流通股认配余额由承销团包销。本次配股,公司从二级市场实际募集资金2.28亿元,按照《配股说明书》所确定的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投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天津港南疆焦碳泊位和非金属矿石泊位的建设,为公司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由单一港口物资储运向港口装卸、储运、货代及配套服务等全方位多功能的港口经营目标迈进。
※2000年1月,公司实施以总股本33899.30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股价格7元/股的配股方案。认配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本次配股,公司从二级市场实际募集资金1.87亿元。按照《配股说明书》所确定的资金投向,全部投入经方案调整后的天津港南疆焦碳泊位和非金属矿石泊位的建设。
天津港南疆焦碳泊位和非金属矿石泊位分别于1999年12月、2000年7月如期竣工投产。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
※2004年2月,公司实施以总股本65985.38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股价格9.5元/股的配股方案。认配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本次配股,公司从二级市场实际募集资金5.94亿元。按照《配股说明书》所确定的资金投向,全部投入天津港东突堤北侧改扩建集装箱码头工程。
天津港东突堤北侧改扩建集装箱码头项目于2004年竣工投产。有力的支持了公司集装箱货类的发展,逐步实现了公司集装箱与散货并重的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