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口》稿约
 
1 《天津港口》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以科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双月刊。其任务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报道港口“科教兴港”、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成就,为兄弟港口之间的科技管理工作的交流、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港口管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论坛。

2 本刊以实践指导性、编排规范化为特色,设置的主要栏目有:专稿、现代物流、港航研究、港口建设、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技术应用、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科技园地、经验介绍、问题探讨、节能计量、环境保护、资料信息等。读者对象为:全国各港航企业、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本港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

3 本刊欢迎作者确有真知灼见的科技论文,改革探索、管理创新的新鲜经验,综述、学术讨论、海外信息、消息报道等以及反映港口生产建设的摄影作品。

4 文稿的著作权,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如用笔名,请在来稿时告知真名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天津港口》2002年起在天津港网站发布网络版,作者的稿件一经录用,将同时由天津港网站发布。如作者不同意网络传播,请在投稿中声明。

5 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5.1 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引用资料请标出参考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论文一般不超过6000字。所有文稿务请注明第一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和职务以及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或E-mail。
5.2 文稿要求打印在A4纸上,亦可用复印件或抄写在16开单面方格稿纸上,字迹要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稿请用计算机绘制或用白纸单面墨绘,大小尺寸一般为7×5cm,图表中文字请用6号宋字体打印。照片请用光面相纸印出,要求图面清晰、层次分明。图和照片不得折叠和出现划痕。请在投寄稿件时附寄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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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
5.5 来稿不符合本稿约者,将退请作者按本稿约的要求修改、补充,合格后再送审。
5.6 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60天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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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稿刊登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字数为主并考虑质量支付稿酬(含其他出版物转摘稿酬),同时赠送当期《天津港口》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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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来稿请寄至300456天津市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1905室,欢迎网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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